(1020—1101)泉州同安人,徙居丹阳,字子容。苏绅子。仁宗庆历二年进士。知江宁。皇祐五年召试馆阁校勘,同知太常礼院。迁集贤校理,编定书籍。英宗即位,为度支判官。神宗立,擢知制诰,知审刑院,因奏李定拜官不合章法,落知制诰,出知婺州。元丰初,权知开封府,改沧州。奉旨编纂《鲁卫信录》。哲宗元祐初,除吏部尚书兼侍读,以邃于律历提举研制新浑仪。元祐七年拜右仆射兼中书侍郎,为相务使百官守法遵职,量能授任。后罢知扬州,徙河南。绍圣末致仕。有《苏魏公集》、《新仪象法要》、《本草图经》。
可食不必驼峰肉,可居不必鸱尾屋。
竹璃菜羹人得知,此中有士定不俗。
东里先生癯似鹤,閒门不受童蒙渎。
七弦琴外棋一枰,七星冠上巾一幅。
忽然一日紫阳虚叟来,暂肯朦胧开睡目。
朝闻客子代穰侯,暮见河阳诛汧督。
居然鹏鷃自不齐,孰谓熊鱼俱所欲。
平生此老世人嫉若雠,至此方知夔一足。
无心敢徼失马福,勿用小荣包大辱。
富儿贵公百花尽,吾曹冷落如残菊。
君不见老氏故书教我云,守雌守黑为溪谷。
会当访公更谋一大醉,幕天席地鼾卧无南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