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天性(一五二六—一六○九),字则衷,号槐轩,晚年别号半憨。汕头外砂镇林厝村人。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(一五五二)举人。官盱眙县教谕、丰城县令、上高县令、南昌府通判。穆宗隆庆二年(一五六八),以忤上司早赋归田,肆志于山水诗酒间,尝作《半憨先生传》以自况。著有《半憨集》。清冯奉初《潮州耆旧集》卷一六、吴道镕《广东文徵作者考》卷四有传。王天性诗,以清宣宗道光二十六年(一八四六)成式堂藏版《半憨集》卷上所收《澄海金砂王槐轩先生遗草》为底本。
江夏无双小道士,一丘一岳长避世。
裁云缝雾作羽衣,芦花柳绵当裘袂。
身骑鸿鹄太液池,脚蹈金蟆攀桂枝。
渴饮南阳菊潭水,饥啄蓝田栗玉芝。
今年天田秋大熟,紫皇遣刈神仓谷。
一双凫舄堕云罗,夜随弋人卧茅屋。
卖身不直程将军,却与彭越俱策勋。
解衣戏入玉壶底,壶中别是一乾坤。
水精盐山两岐麦,身在椒兰众香国。
玉条脱下渠凝脂,金叵罗中酌琼液。
平生学仙不学禅,刳心洗髓糟床边。
诸公俎豆惊四筵,犹得留侯借箸前。
昔为飞仙今酒仙,更入太史滑稽篇。
违先生盖数载兮,忽南向以兴嗟。望碧山而不可往兮,渺愁云于天涯。
问九原之安在兮,慨德音之永遐。维先生之明哲兮,固神启而天赋。
筮遇履而之无妄兮,曰坦坦其幽素。服兰菊而佩蘅兮,步前修以为度。
春与秋其汲汲兮,恐岁年之迟暮。惟至美不能以终秘兮,于灿发于文章。
窥门墙乎汉魏兮谐律吕于中唐。挥贾涕于太息兮,舒孙啸于独伤。
知先生谓为逸民兮,不知者曰其忘世。言博利以为仁兮,守善藏以为智。
维厥子之登庸兮,亦讵非先生之所施。繄太邱之率物兮,树东京之高风。
越弘景之退处兮,乃托迹于神农。众剪剪于寻丈兮,亦孰能知夫所从。
苟此志之不愆兮,又何分乎达与穷。始趋涂之各异兮,终要归以皆同。
徵孟生之为贞兮,附陶氏之为靖。曰舆情其既公兮,信棺盖而后定。
彼曷其独不死兮,顾偷生之为幸。呜呼先生兮,庶其得正。
怅余怀之无聊兮,掩遗编以长谣。极四方与上下兮,肆远索而旁招。
典刑辽阔兮,里社萧条。彼水之澨兮,山之椒。先生不归兮,使我心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