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天性(一五二六—一六○九),字则衷,号槐轩,晚年别号半憨。汕头外砂镇林厝村人。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(一五五二)举人。官盱眙县教谕、丰城县令、上高县令、南昌府通判。穆宗隆庆二年(一五六八),以忤上司早赋归田,肆志于山水诗酒间,尝作《半憨先生传》以自况。著有《半憨集》。清冯奉初《潮州耆旧集》卷一六、吴道镕《广东文徵作者考》卷四有传。王天性诗,以清宣宗道光二十六年(一八四六)成式堂藏版《半憨集》卷上所收《澄海金砂王槐轩先生遗草》为底本。
国史经丧乱,天幸有所归。但恨后十年,时事无人知。
兴废属之天,事岂尽乖违。传闻入雠敌,秖以兴骂讥。
老臣与存亡,高贤死兵饥。身死名亦灭,义士为伤悲。
哀哀淮西城,万夫甘伏尸。田横巨擘耳,犹为谈者资。
我作南冠录,一语不敢私。稗官杂家流,国风贱妇诗。
成书有作者,起本良在兹。朝我何所营,暮我何所思。
胸中有茹噎,欲得快吐之。湿薪烟满眼,破砚冰生髭。
造物留此笔,吾贫复何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