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洼山插曾云,古诗荫修柏。琅玕缭疏垣,为供窗户碧。
地灵轻俗驾,尽扫尘埃迹。一新堂殿容,共诧今胜昔。
朅来厕嘉践,深衣曳方舄。荒□障□风,积润藓侵壁。
可人茶供甘,乳窦出寒液。□龛明石像,断碑摸铁画。
湍江激崩岸,道路几更易。群山碧参差,眼境多克获。
穷幽老不能,负我登山屐。狂歌击唾壶,醉墨纷狼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