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茅覆环堵亭,泉添方丈沼。红芳照水荷,白颈观鱼鸟。
拳石苔苍翠,尺波烟杳渺。但问有意无,勿论池大小。
门前车马路,奔走无昏晓。名利驱人心,贤愚同扰扰。
善哉骆处士,安置身心了。何乃独多君,丘园居者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