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水意分下上,故以诸滩级。积雨巨其澜,错石伏波蛰。
千叶溯蹶奔,参差介于粒。泱若动我前,方与奇观揖。
造次生怪呼,飞湍顶舟立。百篙难一施,循循如有絷。
惊视激流侵,汹涌足中入。礧礧巨石胶,以舟作之笠。
舟人竞愕眩,传号去舟急。漂零借一刀,危魂聊粗翕。
三叹此洄从,艰险何多集。岂为破釜沉,抑师下水袭。
浩浩发长歌,羞作儿女歙。恐惧吾所甘,愁闻舟子泣。
月上梨花午。
恰重逢、江潭旧识,喁喁尔汝。
绛烛两行浑不夜,添上三通画鼓。
说不尽、残唐西楚。
话到英雄儿女恨,绿牙屏惊醒红鹦鹉。
雕笼内,泪如雨。
一般怀抱君犹苦。
家本在、扶风周至,五陵佳处。
汉阙唐陵回首望,渭水无情东去。
剩短蜡、声声诉与。
绣岭宫前花似雪,正秦川公子迷归路。
重酌酒,尽君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