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水玉调弦,金渊照影,抱琴呼友。放歌皓首。怕冰蟾、笑孤瘦。
湖山清响依然在,问莺燕、今犹是否。便龟池送老,龙唇写韵,长啸挥手。
归后。停云旧。道误拟陶潜,映门无柳。烟波自有。钓徒添个閒叟。
江关不为悲摇落,赋哀怨、兰成恨久。试徽外、断肠声,如见觥船泛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