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行肠转易饥,草草具午膳。餐少味无兼,酒浊壶有半。
举酒酬古佛,低眉佛无见。独饮意亦欣,暂喜得閒散。
乡民纷来窥,短衣仅及骭。窃言宦性殊,不米而食面。
儿童不畏官,索食天真烂。祇此数餦餭,分食苦难遍。
安得仓箱盈,家家足饱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