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东崖之秀几何年兮,草木几蕃殖,雄踞太行之麓黎阳野。
适有幽人处其下,自将埋光铲采兮,半世行藏知用舍。
远挹大伾之山兮,岫云岩霭入冥搜,近临淇水之渡兮,岸花汀草供模写。
幽人崖下起茅亭,种竹尽似筼筜者。窗户晴来燕子飞,帘栊春去杨花惹。
规模别是安乐窝,短歌长啸栖迟也。宾朋满座尽风流,叱去侯痴与萧哑。
良时杖屦入秋郊,丰年鼓笛随春社。间有赏音人,径造亭竹下。
拄笏山共看,开樽酒同把。我亦尝记骑马来,几回半醉柴门打。
望中见胜槩,静里得兰若。崖畔白云生鹤氅,屋头红叶封鸳瓦。
珍重半生交,不是一日雅。愧非王粲劳君倒屣迎,风吹竹露尘容洒。
如今重和东崖诗,气乏凌云吐霓兮,君应一笑珉多而玉寡。
安得鹭鸶之杓鹦鹉杯,红醅绿蚁医俗亭中泻。诗成却怪我效颦,倾国之颜岂容粉黛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