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诸豪雄誇剑芒铦,毛锥敛避收馀尖。椟间黯黮渴铜雀,案上爬沙枯玉蟾。
学堂山人有遗裔,笔力大可千人兼。掉头不肯书柿叶,酒酣起舞怒奋髯。
十年归坐溪口屋,傲视冠冕犹髡钳。
草玄草圣聊戏耳,如医识药信手拈。迩来直笔到三国,去取法度何森严。
眼中青白世矜异,皮里阳秋谁顾瞻。更怜中书今且老,鸡毛苇管争出奁。
悬知入手便狞劣,那复助子穷幽潜。我持妙颖急送似,标题珍重存华签。
势如执法贵心正,俗病要以此语砭。挥扫定见龙蛇走,紬绎何惮岁月淹。
须知笔意似人意,柔顺未必非凶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