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香花怀道侣,巾舄立双童。解印鸳鸿内,抽毫水石中。
履温行烧地,衣赤动霞风。又似朝天去,诸僧不可同。
官辞中秘府,疏放野麋齐。偃仰青霄近,登临白日低。
折腰窥乳窦,定足涉冰溪。染翰挥岚翠,僧名几处题。
暂收丹陛迹,独往乱山居。入雪知人远,眠云觉俗虚。
足垂岩顶石,缨濯洞中渠。只见僧酬答,新归绝壑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