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昔我先司马,列棘遴楚士。于时独明卿,裒然拔其萃。
拓落厌时趣,纵横富篇制。已窥正始格,复探作者意。
失鹄必反求,贯革有余锐。颇余东方谑,不作公孙媚。
吏道亦自工,时违巧相避。二始稍见收,三斥竟成踬。
桃李倾骄日,幽兰自憔悴。开径樊口田,卖文成活计。
却问诸少年,畴能一兼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