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古木郁沉沉,祠亭相衮临。
雷驱山外响,云结日边阴。
◇霂来初合,依微势稍深。
土膏潜动◇,野气欲成霖。
陇上连云色,田间击壤音。
明光应奏瑞,黄屋正焦心。
帝邑三川美,离宫万瓦森。
废沟鸣故苑,红蘤发青林。
南亩犹须劝,余春尚可寻。
应容後车客,时作洛生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