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都城每过从,车马动逾众。分飞无此欢,会合杳如梦。
薄霜作微寒,浅水未成冻。秋花正斓斑,幽鸟杂清哢。
此邦人事稠,南北屡迎送。以兹信宿间,得与数君共。
遂将结吾庐,念有用馀俸。稍营负郭田,毕力输赋贡。
百龄欲过半,来日颇自纵。冀君数相存,诗酒尚足用。
入地沈沈,切云岌岌,明福潜光重灿。岸帻吟风,投簪遁世,有约罗浮虚愿。
海雪堂空,二雅音微,一琴血溅。算南冠不死,红羊劫后,流花波咽。
曾见说、名士天涯,蛮娘云亸,犵鸟獐花昏旦。撄锋免胄,结带殉缨,惹起琅玕镌怨。
晞发楚魂,栉沐高凉,芳薰钗钿。况弁髦非敝,膏泽留遗手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