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夺尽妖蟆气。早安排、雨师风伯,护持月姊。保我金瓯无缺陷,未用桃弓棘矢。
有龙蜃、嘘云而起。不见人间君子过,似一床、锦被全遮蔽。
玉女笑,碧翁喜。
竹宫夜醮鹓鸾侍。料依然、一轮金镜,山河表里。身御六龙还桂阙,尧舜女中万岁。
想贺表、平明毕至。阴沴潜消春夜雨,相公诗、雅称朝廷意。
三月望,史臣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