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忆作同门友,承明奉直庐。禁闱人自异,休浣迹非疏。
珥笔金华殿,三朝玉玺书。恩光荣侍从,文彩应符徐。
青眼真知我,玄谈愧起予。兰卮招促膝,松砌引长裾。
丽日流莺早,凉天坠露初。前山临紫阁,曲水眺红蕖。
谁为音尘旷,俄惊岁月除。风波移故辙,符守忽离居。
济物阴功在,分忧盛业馀。弱翁方大用,延首迟双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