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倚醉微赪,佯羞浅绛,相映妒煞桃花。艳名增重,颦莫效西家。
旭日魫窗穿照,光艳射、和雪朝霞。东风里,红红翠翠,生怕绣帘遮。
嫌他。脂粉污,蛾眉淡扫,芳泽无加。更佳如秋菊,鲜若晨葩。
任尔芙蓉三变,浓和澹、莫漫惊夸。兰闺静,秀餐长饱,相对茜窗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