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飞盖追春春约伫。繁杏枝头红未雨。小楼翠幕不禁风,芳草路。无尘处。明月满庭人欲去。
一醉邻翁须记取。见说新妆桃叶女。明年却对此花时,留不住。花前语。总向似花人付与。
画阑直。饾饤千红万碧。无端被,怪雨狂风,僽柳僝花禁春色。寻芳遍楚国。谁识。五陵俊客。流水远,题叶无情,雁足不来杳笺尺。
浮生等萍踪。才卸却归鞍,坐未温席。匆匆还又京华食。叹聚少离多,漂零因甚,江南逢梅望寄驿。美人兮天北。
悲恻。恨成积。怅钗玉尘生,猊金烟寂。绿杨芳草情何极。偏懒拨琵琶,愁听羌笛。梨花院落,黄昏后,珠泪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