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斓斓兮斑斑,毋落落兮其间。苍茸黄精之本兮,秋风杳生后而生前。
山葛兮山巾,勿问山中兮君其问诸水滨。瀼瀼兮秋露漙,萧萧兮秋风生。
净居永福兮,胡可得为孤山之寒人。荷荷兮已矣,胶胶兮何耶。
去复来兮,愿采茅山之药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