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阅水年将暮,烧金道未成。丹砂不肯死,白发自须生。
病肺惭杯满,衰颜忌镜明。春深旧乡梦,岁晚故交情。
一别浮云散,双瞻列宿荣。螭头阶下立,龙尾道前行。
封事频闻奏,除书数见名。虚怀事僚友,平步取公卿。
漏尽鸡人报,朝回幼女迎。可怜白司马,老大在湓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