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杨柳如丝,偏不解、将人绾结。猛听到、阳关一曲,长亭初别。
细雨孤帆萦梦远,桃花潭水伤情切。向天涯、把酒送君归,兰桡发。
春草碾,征轮捷。春波泛,飞凫没。黯魂销江上,数峰清绝。
宝鼎烧残心字篆,红牙拍遍相思阕。愿秋来、旧约准于潮,期休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