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骅驹西行四千里,直度经桥百寻水。
石上菖蒲未见花,蒙顶茶牙初似觜。
采时应忆故园春,故园开焙亦思人。
其间杜鹃不中听,掩耳聊看锦雉驯。
青崖鞭垂瘦蛇尾,仙人掐节随鳞起。
斫取他年跨马归,剑栈秦山多折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