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维圣飨帝,维孝飨亲。皇乎备矣,有事上春。礼行宗祀,敬达郊礼。
金枝中树,广乐四陈。陟配在京,降德在民。奔精照夜,高燎炀晨。
阴明浮烁,沈咏深沦。告成大报,受釐元神。月御按节,星驱扶轮。
遥兴远驾,曜曜振振。
清旦绝大河,拍堤滚黄沙。
巨舟忽摇簸,心悸眼亦花。
咨予岂轻生,将身试鱼虾。
忠信固所凭,此理惧或差。
定息神魂宁,归心眇天涯。
故乡念昔游,湖面贴碧纱。
醉舫穿芰荷,坦腹如眠家。
天水自照映,鸥鹭相交加。
虽无风波忧,龌龊未足夸。
岂如寻河源,安稳浮灵槎。
脱略遗近观,飘飘薄飞霞。
低头顾浊流,卑险吾汝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