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竿袅长虹,钩弯新月,几向禹门垂钓。掣碎鳌头,踏翻桃浪,壮志已乖年少。
龙虎飞腾,风雷际运,梦想玉堂书诏。挺乌纱、豪气填胸,长剑欲摩天表。
回首处、数亩苍烟,半窗红日,依旧野花啼鸟。登山临水,弄月吟风,舒啸响惊云杪。
雪案经书,萤窗灯火,历览古今俱了。看明年、雷动皇都,驰马杏园春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