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知君家住象山麓,日有见闻新耳目。
自怜各在天一涯,休誉惟能采乡曲。
却来一见玉溪头,已知标致非凡俗。
等闲挥翰墨淋浪,惠我新诗不金玉。
强将学问说根源,异同更与明朱陆。
吾道工夫有端绪,要是义精仁乃熟。
博文约礼是真传,收拾奇功归谨独。
参前倚衡勿间断,千功断弦端可续。
手披诗卷荷情真,聊以斯言报谆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