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濯锦江心一沤发,清涨四溟波浪阔。
引得风流小玉归,无限龙鱼遭搅聒。
紫罗帐里明月珠,把作栗蒲撩乱{上杀下木}。
一方孤迥峭巍巍,十字纵横活鱍鱍。
我昔堕渠齎瓮中,倔强依前淹不杀。
而今寰宇幸清平,谁道岷峨在天末。
昨夜西风撼太虚,石牛惊走泥牛喝。
一吸沧溟彻底乾,憍梵钵提长吐舌。
大悲千眼擘不开,无言童子空忉怛。
炷香为寿阿僧只,绍兴五年八月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