驿亭萧索不逢春,绕柱巡墙尚有人。一别到今无意绪,三年怜汝在风尘。
东门已欲悲芜灭,北郭相期访隐沦。想见江南花发后,醉题歌扇咏汀蘋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红闲碧霁瑞烟开,锦翅双飞去又回。一种鸟怜名字好,尽缘人恨别离来。暖依牛渚汀莎媚,夕宿龙池禁漏催。相对若教春女见,便须携向凤凰台。
笔下龙蛇似有神,天池雷雨变逡巡。
寄言昔日不龟手,应念江头洴澼人。
十年未相见,随处见君诗。食檗心常苦,看山眼独疲。
片云清竹院,骤雨涨鱼池。每想同居士,谈禅及此时。
白石凿凿兮清泉泠泠。可洗吾耳兮可濯吾缨。援吾琴兮发希声。
玉琳琅兮金琮琤。泉有鱼兮龙出听。嗟若人兮耳厌秦筝。
石泉曲兮邈千古情。
瓣香杓杜老先生,文艺林中许乞盟。
埽叶岩幽酌泉窦,可能续赋洞箫声。
剑佩孙弘阁,戈鋋太尉营。重言虚有位,孤立竟无成。
丘陇笳箫咽,池台岁月平。此恩何以报,归处是柴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