驿亭萧索不逢春,绕柱巡墙尚有人。一别到今无意绪,三年怜汝在风尘。
东门已欲悲芜灭,北郭相期访隐沦。想见江南花发后,醉题歌扇咏汀蘋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谁言造物无偏处,独遣春光住此中。叶里深藏云外碧,枝头常借日边红。
曾陪桃李开时雨,仍伴梧桐落后风。费尽主人歌与酒,不教閒却卖花翁。
游魂非鬼亦非仙,凭附梅花度岁年。欲向姮娥诉孤另,浪中亦自少团圆。
为怀陶靖节,无复见其人。
谁种桥边柳,犹含旧日春。
春风吹雨落宵晨,梦断阳台月似银。彷佛若耶溪上路,细腰铅泪认前身。
散步平郊草履轻,远心闲逐野云生。香飘小径花初落,水涨前溪雨乍晴。
僻地不须延客赏,病躯还复杖藜行。临风最爱黄鹂语,宛宛枝头四五声。
昔年抱膝幽怀远,今日乘鞍猛气多。时事不同应怅念,风尘无赖欲如何。
庄家矮坑炊新黍,官柳垂条匝旧坡。极目红云还吹剑,长安花好待人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