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玉壶照射珊瑚枝,金尊宝盌碧琉璃。天球大贝缘相袭,黄钟朗叩朱弦希。
此物寥寥谁可属,大雅任公追其躅。元水潜探象罔珠,荆山细剖陵阳玉。
浩气能令溟海翻,雄情直使昆崙蹴。顾我罗浮亦壮哉,赤城霞气相往来。
春行两越题应遍,啸弄暇日挥清裁。手授元文腾五色,虹霓万丈光莫逼。
贱子蓬心顿欲开,鸴鸠弱羽难为力。一代才华众所宗,昔者历下今见公。
孤飞未可遗群从,愿作浮云护赤龙。
水竹遮藏自一川,日高茅屋始炊烟。
犬牙舂米新秋后,麦粒烝茶欲社天。
冠盖只今成弃物,杉松他日记栽年。
定应笑我劳生在,卯睡闻呼衣为颠。
十载劳思寤寐间,新诗态度比云烟。
清风吹我无千里,明月随人共一天。
归去林泉应避暑,北征道路恐经年。
与君共愧知时鹤,养子先依黑柏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