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院落春时节。怪无端、书巢旋定。羽巢旋夺。终是多情呢喃燕,那诉香泥摧裂。
但主客、丁宁将别。十载高栖双凤稳,蓦风风、雨雨还危绝。
成毁事,付天决。
层愁叠怨都休说。莽江南、乌衣晚照,六朝消歇。拍手楼台重金粉,一夕雷奔电掣。
更万柳、西湖水咽。仓卒无依人间恨,待结邻、相守归来日。
新尔垒,允逢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