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万筱连山,新粉丛边,分来露梢。记金摇竿影,横量钿尺;
珠排节数,圆截银刀。密袅龙头,细拖凤尾,水样鹅黄玉一条。
中通处,有拾余瑶草,好逗心苗。
琴余书后无聊。便浓注薰丝著意烧。尽荷筒暗吸,篆随云吐,兰膏徐爇,香逐风飘。
红腻油脂,黑蟠灰字,一点星星火易消。清宵坐,更斜笼翠袖,未忍轻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