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我有渭阳思,随之使南陲。当兹风涛中,或受霜露欺。
鬓发近衰老,朝夕谁与宜。吾生自弱龄,巳有怙恃悲。
傍无期功亲,赖有舅氏依。孤苦无与比,况负驽钝姿。
过庭日谆谆,令我学书诗。书诗弗终业,猖狂走东西。
值此年岁艰,所愿良多违。晨昏每深省,但觉惨以悽。
有弟天一方,生死未易期。岁月各以逝,徒生竟何为。
舅恩等劬劳,形影恒吊之。何时遂荣名,报此三春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