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庄叟戏作齐物论,彭夭殇寿滋疑问。由来有质难久存,修短畴能分尺寸。
世俗纷纷重引年,寿母先传鲁颂篇。舞綵介眉争继起,驻颜孰是大罗仙。
吾谓阴阳同一理,山丘华屋难异视。事亡如存孝子心,岂必古来真无死。
张君五云今达者,手捧桃觞称庆下。祝哽祝噎似生前,一曲南陔春无价。
忆昔封翁弃养时,簉室霜寒鬓未丝。画荻自传义方教,文苑循吏有初基。
自古艳传三不朽,没世无称圣所丑。死而犹有不死存,便是人间最上寿。
君不见孟母三迁子学成,千秋庙享尚馀荣。恒河沙数巾帼在,身后谁复识姓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