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坤元分气谓无间,南崖北崖才尺寸。
地寒地暖差之半,乾元分气谓无颇。
南枝北枝能几何,春早春迟差尔多。
我来幸未全失策,南枝早退不留迹。
北枝晚出犹弄色,惊见北枝问南枝。
寒香羞受时辈知,随清风入孟郊诗。
诗之视梅类高致,孟之视诗浑细事。
至大至刚浩然气,其诗拔我尘埃余。
其气充我情性初,吾自觉吾非故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