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大孝尊亲,治本人伦。
自家之政,所以刑民。
天正元日,帝郊毕禋。
将崇母仪,爰即嘉辰。
正朝乾闢,羽卫星陈。
金石既作,公卿荐臻。
帝步西序,躬咨尔臣。
授以册宝,极其礼文。
群官在位,靡不欢欣。
谓天子孝,感于人神。
祝天子年,后于灵椿。
皇心匪懈,圣度惟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