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江蓠寄幽渚,萎绝亦何伤。鹈鴂应秋鸣,香草为不芳。
增成奉隆宠,庆会不可常。蕃华岂再滋,白日忽移光。
圃圃合欢扇,冷至捐巾箱。华色苟长好,君恩安可量。
昔为笥中锦,今为阶下蔷。自由妾命薄,何敢怨参商。
愿托长信宫,洒扫躬亲尝。聊缓须臾景,冀以免百殃。
燕燕飞涏涏,盛宠冠椒房。十年曾一瞬,畴与问昭阳。
稚川师郑君,才及一卷书。
书大仅如箸,度世盖有余。
想其所论说,妙极轩昊初。
内篇今虽存,亦复饱蠹鱼。
我欲探其原,蹇步空趑趄。
安得插两翅,从公游太虚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