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虚堂悬莫邪,六月血风冷。森然墙壁间,魑魅不留影。
路人何栗栗,宁与魑魅等。平生有肝胆,爱尔寒芒炯。
吾且藏吾刀,百怪已知警。春宵忽龙啸,离别在俄顷。
临行期烂醉,无奈孤怀醒。庄生夸剑术,斯义推未尽。
太刚诚易折,惜哉此锋颖。将为绕指柔,宛转意难忍。
置君刚柔间,光敛神愈静。一试百踌躇,砉然中其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