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刘幼云编修廷琛题九峰读书图

大冠高盖黄尘底,晚得刘侯差自喜。一卷匡庐独往图,悄然著我千岩里。

金华贵人一字无,佩玉鸣裾工走趋。仕宦不达坐读书,君之此计愚且迂。

山中花开酒应熟,卖书来问东家屋。我亦平生江海心,岁晚从君喂黄犊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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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挥尽、花前清泪,几度曾来,绿阴门户。烛跋香消,犀钗偷堕曾情绪。

剪灯无语,只自把灯花数。花堕玉钗头,便化作、离愁千缕。

絮语未曾穷,春水方生,芙蓉秋暮。一襟酒泪,更赢得、钿尘粉雾。

莫尽问归期,怕归后、桃源何许。算只有嬉春蜂蝶,抱春光住。

隐约愁初觉,惺忪意已通。冷清无处觅,攒簇有时同。

黯黯春僝僽,沈沈夜朦胧。流传江鲍体,赋咏总难工。

蒲芽莎草满沙堤,数个山船系短篱。不去西湖载歌舞,却来溪上载相思。

滇云接马首,僰道盘羊肠。感慨情思恶,登顿肢体伤。

平生终天恨,今日许予偿。但得情事申,岂惮关山长。

豺獭知报本,春秋事烝尝。惟人有天性,肯愧虎与狼。

哀哀王裒氏,久废蓼莪章。我生千载下,衷情允相望。

神丹浪说解还童,哀感中年遇谢公。难遣故宫禾黍恨,春灯和泪写王风。

南岳南来五岭连,黄茅望断瘴云边。未知游子归何日,又见梅花送一年。

行路雨晴多负笠,居人冬晚不衣绵。异蛇见说无人捕,官政于今可胜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