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冠高盖黄尘底,晚得刘侯差自喜。一卷匡庐独往图,悄然著我千岩里。
金华贵人一字无,佩玉鸣裾工走趋。仕宦不达坐读书,君之此计愚且迂。
山中花开酒应熟,卖书来问东家屋。我亦平生江海心,岁晚从君喂黄犊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腊雪逢春次第消,等閒著脚上溪桥。
柳条毕竟带儿女,一夜东风眼便娇。
愿作鸳鸯梦未成,肯担惊恐始真情。忍将绝世才兼貌,草草相思过一生。
何许书来遗好音,春风刚坐草堂琴。青天白日凭谁眼,流水行云得我心。
弄枕箕山真有许,钓鳌东海久无任。先生自与行藏熟,不悔深山入未深。
月旦尝居第一评,立朝风采照公卿。
门生故吏知多少,尽向碑阴刻姓名。
物情谁道尔无知,秋去春来不失期。
今岁亲雏又成就,去地宁不重依依。
清源太守鬓如蓬,未遂归农又劝农。农事正兴天不雨,谁能唤起老黄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