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有感
透闺阁,俏名儿都识郑元和。老来犹占排场坐,劝不的哥哥。无钱也怎过活?相识每嗑,推不动花磨。朱颜去了,还再来么?
西湖春晚
系吟船,西湖日日醉花边。倚门不见佳人面,梦断神仙。清明拜扫天,莺声倦,细雨闲庭院。花飞旧粉,苔长新钱。
别情
楚云深,花残月小夜沉沉。五人不见凄凉甚,往事沉吟。香寒茉莉簪,坐冷芙蓉枕,泪淡胭脂添。好因女子,愁似秋心。
分水道中
树槎牙,清溪九曲路三叉。相逢野老别无话,劝早还家。山翁两鬓花,题诗罢,看一幅天然画。炊烟茅舍,晴雪芦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