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番湖一碧澄不流,旧山明月随行舟。清光四垂天宇净,水气凛凛寒于秋。
乍入盘涡棹声扴,近岭回波尽圆折。布帆落处水禽啼,十里平沙踏晴雪。
孙郎济胜天下稀,猿臂引我登危矶。天风吹入倏飘举,衫影欲逐岩云飞。
山中露寒夜萧爽,缘山有径披榛上。崖回岛侧穷攀跻,天半惟闻屐声响。
兴尽重寻下渚船,登山临水总堪怜。月明欲去无乡梦,斜倚孤篷枕肘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