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犹是东风转,浑添几度春。时兼天气闰,景写露华新。
蝶使迷前恨,蜂媒话宿因。阳回饶上巳,斗指向双辰。
隔树莺啼乱,疏帘燕掠频。烟深杨柳暗,雾重杏花匀。
婪尾林中路,鳌头宴里人。料知桐叶绽,暮霭散香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