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邱中道折芝英,不许文章老更成。还有信阳何大复,可怜才地两倾城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土精成石石成星,屈曲安排天北形。自是山游玩物者,依稀信步踏苍冥。
灵岩山色香溪水,日日横塘渡口迎。若向震湖重把棹,莫釐峰下一帆轻。
骑鲸东海上,豁然形神清。仰看中天月,逍遥吹玉笙。
凌晨归返三山住,银阙珠宫渺烟雾。东风吹乱碧桃花,化作红云渡波去。
东阁一何静,莺声落日愁。夔龙暂为别,昏旦思兼秋。
蕙草出篱外,花枝寄竹幽。上方传雅颂,七夕让风流。
释褐从仙尉,之官兴若何。去程唯水石,公署在云萝。
野饭楼中迥,晴峰案上多。三年罢趋府,应更战高科。
老业犹存是苦吟,或投野店憩寒林。
西风何处无诗料,水际山颠亦去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