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陇西阿㜷女中杰,母仪妇道俱超绝。和丸教子早登庸,五马专城凛冰雪。
作善由来天降祥,年华八帙身康彊。霞帔珠冠侈恩渥,芝兰玉树争辉光。
朱门设帨当兹夕,黄菊香中启瑶席。和云石髓甘若饴,凝露蟠桃赤如日。
赣江之水流滔滔,赣民拟酿为春醪。年年酌献萱堂上,用介眉寿南山高。
使君团圞同白首,长与赣民作慈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