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当年文焰。蜀锦词华烂。年正少,声初远。手攀天上桂,书奏蓬莱殿。人尽道,洛阳盛事今重见。
千尺青苍干。直节凌霄汉。天未识,应嗟晚。饮残长寿盏,归奉春皇燕。金叶满。擗麟且受麻姑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