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芭蕉展大叶,晴陌木棉飞。荔枝红映江岸,南国正芳菲。
自有粤山粤水,那见工农如此,意气吐虹霓。劳动创新业,奴隶发英姿。
跨东桥,迈大道,转西堤。经过六二三路,万臂一时挥。
放眼五洲四海,多少英雄兄弟,赤手搏鲸鲵。阶级未消灭,众志岂能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