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翠羽飞梁苑。连催发,暮樯留话江燕。尘街堕珥,瑶扉乍钥,彩绳双罥。新烟暗叶成阴,效翠妩、西陵送远。又趁得、蕊露天香,春留建章花晚。
归来笑折仙桃,琼楼宴萼,金漏催箭。兰亭秀语,乌丝润墨,汉宫传玩。红欹醉玉天上,倩凤尾、时题画扇。问几时、重驾巫云,蓬莱路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