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金源有诗人,文采兼亮节。瓣香绍坡谷,夕秀启虞揭。
同时李与辛,俯首敢颃颉。孤臣念君国,白雪盈华发。
青城阅古今,日望蔡州泣。国亡不复仕,著书自怡悦。
遗墓傍五花,七字表荒碣。阅世五百年,白杨风凄咽。
残碑牛砺角,华表采樵折。耕稼魏公庄,后嗣谁抚恤。
忻州值贤牧,异代吊往哲。新营文献祠,杞菊荐蠲洁。
五读中州诗,仰止先生切。剩欲驱车游,遗像晋拜谒。
振衣野史亭,凭眺延山月。怅望寄千秋,此愿空蕴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