逸响南皮不自量,陈思夺嫡在词场。西园月比鱼山好,翻案论诗到夕堂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愁横漠漠伫斜晖,细数飘茵事已微。几点疏枝还自抱,一场春梦又须归。
海天风落孤樽尽,日月云深倦羽飞。忆卜成都何限感,空携片石是支机。
圣治周方域,儒风暨羽林。一经严授业,五孝得潜心。
骑猎宸游简,严庐禁掖深。披文知行在,即事亦官箴。
训勇宁惭晋,专门讵属参。从兹六郡俗,不羡满籯金。
狂蜂浪蝶尚飞翻,春去浑无一点痕。秪有东风知客意,乱吹花片拥篱根。
不参禅,不问道。竖起铁脊梁,死蛇钻出草。不是禅,不是道。
云门千岁僧,越山鼐长老。
忆自吴门再相见,风波希阔两年馀。天边此日歌凤鸟,海上何时烹鲤鱼。
巢父掉头终已矣,士元展足近何如。秣陵云树三千里,未得从君赋卜居。
无识无知五十三,劳佗童子遍咨参。朝来灵隐罗斋去,添得从前满面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