酬樊按察见赠 其一

缩手功名总未伸,济时才略故无伦。使君意气须终古,今日朝廷用旧人。

辞赋暮年多感慨,文章流别在清新。许身稷契平生事,老向骊山忆路尘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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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溪一白雁,毛羽何皎洁。薄暮浴清波,斜阳共明灭。
差池失群久,幽独依人切。旅食赖菰蒲,单栖怯霜雪。
边风昨夜起,顾影空哀咽。不及墙上乌,相将绕双阙。

衰病淹岁晚,分飞愁远行。能回长者辙,因见故人情。

后会知何地,相看疑此生。不为习凿齿,应作左丘明。

火流南斗紫垣虚,芳草王孙思怆如。淮潦浸天鱼有帛,塞庭连雪雁无书。

不同赵朔藏文褓,终异秦婴袒素车。漆女中心漫于邑,杞民西望几踟蹰。

鼓声依约分鱼市,不负侬家白酒鲜。粳稻新秧及时插,苧衣清楚入梅天。

晓过新桥启轿窗,要看春水弄春光。

东风作意惊诗眼,搅乱垂杨两岸黄。

其容渊,其髯揿,

其服野,其冠圜。

是谁笔之得其粗焉,孰若见君于此笔之外,

而知君于此笔之前。气以直而肆,

神以藏而全。付所无于自信,

处所有如不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