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滚滚银涛,泻不尽、心头热血。想当年、山头擂鼓,是何事业。
肘后难悬苏季印,囊中剩有文通笔。数古来、巾帼几英雄,愁难说。
望北固,秋烟碧。指浮玉,秋阳赤。把蓬窗倚遍,唾壶击缺。
游子征衫搀泪雨,高堂短鬓飞霜雪。问苍苍、生我欲何为,空磨折。
作范宫闱睦,归真道艺超。驭风仙路远,背日帝宫遥。
鸾殿空留处,霓裳已罢朝。淮王哀不尽,松柏但萧萧。
宫禁恩长隔,神仙道已分。人间惊早露,天上失朝云。
逝水年无限,佳城日易曛。箫声将薤曲,哀断不堪闻。
眼看簿领眩生花,共指墙阴待日斜。水部诗名今独步,河梁句法旧传家。
未容碧海归深阔,应许阳春办咄嗟。莫为琼瑶生校计,古人初不废投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