咏史 其四

著论曾经准过秦,素书尘暗向谁陈。有人泣地思乘鹤,何处占天见斗麟。

海上浮查通大夏,宫中别院起临春。庙堂不用平吴策,已换才名赋感甄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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杖屨相随步野田,坐临阶石和诗篇。

要看隔水人家菊,试借系门渔父船。

且缓归情知有月,不生酒兴为无钱。

寒来莫问家中事,才得身闲即是仙。

栢叶椒花天报春,阳和先到四筵宾。

传观秀句字堪佛,谛听清谈太迫人。

子舍香醪浮瓮碧,孙枝名果荐盘薪。

却将甘旨分寒陋,万见先生受士真。

邻翁能爱东方白,喜忆通宵海底明。祝融夜见浮金晕,玉色祥云捧日精。

飞鸟不能渡,盘空一骑来。峰头撑积雪,石腹走惊雷。

呼吸诸天应,功名捷径开。终南山万仞,掷笔待仙才。

与君衰飒鬓都苍,望古平生愧景行。祇道王城堪大隐,那知春色是他乡。

世风无地容章甫,史例微闻病紫阳。风鹤不惊尘不到,且从田父醉淋浪。

轻寒款款逼窗纱,日影穿帘燕子斜。底事小园春未减,一枝晴放碧桃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