咏史 其四

著论曾经准过秦,素书尘暗向谁陈。有人泣地思乘鹤,何处占天见斗麟。

海上浮查通大夏,宫中别院起临春。庙堂不用平吴策,已换才名赋感甄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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熙熙春景霁,草绿春光丽。的历乱相鲜,葳蕤互亏蔽。
乍疑芊绵里,稍动丰茸际。影碎翻崇兰,浮香转丛蕙。
含烟绚碧彩,带露如珠缀。幸因采掇日,况此临芳岁。

古郡依蛮楚,身来作冷宫。

老怜兄弟远,贫喜妇儿女。

分菊乘春雨,移梅待岁寒。

又傅家信至,入夜着灯看。

僭逆真苕燕,腥膻尚井蛙。苍生困徵敛,黄屋久咨嗟。

北狩终当返,东巡亦未赊。皇基甚宏远,四海会为家。

大庾岭头梅挂月,居庸关外草连天。马牛风古不相及,障雾饕风一梦然。

春老谁生此宁馨,流霞妒色月争衡。无愁綵仗迷天子,不夜春城背日兄。

泉涌珠玑供涕唾,河倾金桂事煎烹。临风一笑酸寒叟,酷爱秋英得久名。

竹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