咏史 其一

要害年来略丧亡,金缯倾国苦相偿。谋曹鬼自争新故,救赵人方议短长。

空向市驴呼令仆,坐看屠狗化侯王。汉廷亦有河南守,未肯腾章荐洛阳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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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君久,勘破得名关。未老得先闲。今年最喜吟身健,生朝更觉酒肠宽。且随家,将秫种,买花看。
门外吏、催科无一迹。窗下客、谈诗常经日。儿玉树,弟金兰号友兰。华堂举案齐眉乐,锦天歌客笑声欢。问何如,福东海,寿南山。

山居老树秋还青,山下渔舟傍晚汀。

一笛月明人不识,自家吹与自家听。

微雨。春暮。绿波娇。夹港人家小桥。溪藤岸杨青蔓交。

风摇。短枝通短篙。

叶暗烟深疑路断。船一转。别浦迢迢远。晚炊清。鸡犬声。

新晴。归云渡水明。

才离塞北忽江东,岭岸萧疏树未红。数点云间谁系帛,一行天外自书空。

安栖邗水犹乡土,远过迷楼感故宫。别有孤鸣沈别浦,高风欲借起泥中。

作吏风尘际,常怀隐遁情。偷闲频谒告,厌俗拟归耕。

月幌留宾卧,花宫请客行。旧书空满箧,一览一沾缨。

桂吐两三枝,兰开四五叶。是时君不归,春风徒笑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