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害年来略丧亡,金缯倾国苦相偿。谋曹鬼自争新故,救赵人方议短长。
空向市驴呼令仆,坐看屠狗化侯王。汉廷亦有河南守,未肯腾章荐洛阳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风雨半。春锁绿杨深院。幕浪不翻香穗卷。轻寒闲便面。归兴新来不浅。勾引闲愁撩乱。一枕春酲谁与管。晓莺惊梦断。
永嘉别驾从渠说,为说钱晁好夙通。聊以吾云卜吾子,傥贤吾亦出蒿蓬。
秋到青岩寺,山深眼为新。寻思曾宿客,笑我再来人。
欲住苦违俗,便归愁染尘。争如两峰底,苔竹养吾真。
三日不相见,惊闻伏枕忧。尪羸力已竭,号泣意无尤。
未识趋庭乐,弥深陟屺愁。春残风尚劲,珍重夜添裯。
平生已作老蓝川,晚意贤关道可传。一篑未容当百涨,独将斯事著馀篇。
海岸收残雨,西风放晚晴。霜林红未脱,寒草绿犹生。
老觉光阴速,闲观世累轻。端忧多暇日,憔悴庾兰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