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岷山之阳土如腴,江水清滑多鲤鱼。
古人居之富者众,我独厌倦思移居。
平川如手山水蹙,恐我后世鄙且愚。
经行天下爱嵩岳,遂欲买地居妻孥。
晴原漫漫望不尽,山色照野光如濡。
民生舒缓无夭扎,衣冠堂堂伟丈夫。
吾今隐居未有所,更后十载不可无。
闻君厌蜀乐上蔡,占地百顷无边隅。
草深野阔足狐兔,水种陆取身不劬。
谁知李斯顾秦宠,不获牵犬追黄狐。
今君南去已足老,行看嵩少当吾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