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雨挟泉飞,风助杉吟,调调刁刁。正梅刚破腊,檀匀脸靥,山争酿雪,粉剪翎毛。
水坼龙鳞,树洼蛇腹,苍莽空山捲怒涛。吾衰也,恰閒思说饼,狂欲餔糟。
故人相念何劳。遣银鹿持笺讯老饕。更厨娘斫鲙,几丝姜橘,索郎泻玉,满瓮蒲桃。
鸡蹠双持,腹腴偏劝,浮拍中山也自豪。吾醉也,向床头舞剑,席上歌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