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诗 其二

吴下方回有别肠,力排昆体媚陈黄。岂知同出河阳李,笑煞谈诗朱少章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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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物人言是小儿,偶然赵样与儿嬉。

不过几块粗顽石,博得人夸几个奇。

天与湖光一派。惟有青山稍碍。水落岸痕深,还恐鱼龙嗔怪。

欸乃。欸乃,个个菰菱满载。

草蔓行将溃茂,菊英稍稍敷金。南浦愁窥去燕,海山莽苍云深。

柳色淡如秋。蝶懒莺羞。十分春事九分休。开尽楝花寒尚在,怕上帘钩。

京洛少年游。谁念淹留。东风吹雨过西楼。残梦宿酲相合就,一段新愁。

绿竹覆清渠,尘心日日疏。

使君遗癖在,苦要读文书。

北风三日雪,南湖一尺冰。晚云遮望眼,不见玉山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