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春遍西湖上,湖漪绿胜醅。
惊鱼迎濑躍,斗鸭拥波来。
柳已缘烟重,花仍赴暖开。
侧汀烟媚篠,卧石水衔苔。
岸转横杠度,川穷饮舫回。
暗浮虫聿役,闲立鹭毰毸。
野畔平如界,林蹊润不埃。
光浮好云日,影倒静楼台。
山色乘晴露,霞容著暝催。
溪行凡几曲,恨乏昔人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