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菊花饷恽薇孙学士诗来用渊明自拟作此答之 其三

菊花无地寄遗芳,局促江山气不强。我见寄奴应北面,三擒天子到咸阳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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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求胜礼佛,知足胜持斋。本自无薪火,何劳更拾柴。

百礼崇容,千官肃事。灵降舞兆,神凝有粹。

奠享咸周,威仪毕备。奏夏登列,歌雍撤肆。

半面红装似可人,凤环斜插宝钗新。若教端正婵娟面,东里西家总后尘。

独临官路易伤摧,从遣春风恣意开。

禅客笑移山上看,流莺直到槛前来。

厌红妖,欺紫媚,占鹅黄。向东风、瑟瑟金装。翠条袅娜,笼烟带雨暗浮香。

醉眠金屋开斗帐,轻拆麝香囊。更萧疏,槐借叶,菊为裳。

笑盈盈、雅澹梳妆。露翻影动,打不开蝶醉蜂狂。不受东君脂粉误,别是行藏。

闲人了无事,地僻称幽栖。

(左臼右市)米留鸡食,移琴避燕泥。

桐生窗欲暗,笋长径还迷。

不作容车计,门闾尽放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