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前兹属元巳,置酒苍烟台。芳序忽复周,春风正徘徊。
欢言速僚友,亟使具觥杯。长渠溢芳溜,列坐浮香来。
灵嚣合众乐,隐若南山雷。舞袂纷杂袭,宾冠俨崔嵬。
美人前为寿,颜色如琼瑰。况我千万日,行乐无疑猜。
新歌袅天衢,兴视行云回。我时语四座,兹赏诚难哉。
妙颜无再朱,白发惟相催。蹠蹻盈圣智,孔颜罹忧摧。
区区百世后,美恶同尘灰。吾欲挈瑶斗,踞海为金罍。
挹兹忘忧物,与尔同嘲谐。天地为一朝,长短何足哀。
鲁阳久不作,白日任西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