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广雅尚书樊按察李府丞沈编修游厂肆

鹤盖何妨竟日停,使君好古到砖瓴。书坊旧事閒徵遍,秋雨梧桐不忍听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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贱妾留南楚,征夫向北燕。三秋方一日,少别比千年。
不掩嚬红缕,无论数绿钱。相思明月夜,迢递白云天。

六符同睹泰阶悬,壮士长歌北到天。万国衣冠陈玉帛,两京日月照山川。

西风忽然起,木落波粼粼。水浑鱼不定,宵来愁杀人。

两年飘泊石城东,垂死怜君病复同。穷鬼憎人寒不彻,黑貂诲盗数仍空。

家乡路远心逾苦,海角天倾恨未终。旧社梅花看欲发,一枝惆怅老西风。

城椭如腰鼓,江弯似折之。人家抱山住,小雨湿楼迟。

峰断市桥合,竹开津步欹。不论红在树,绿暗也相宜。

云居去地三千丈,缥缈真为云所居。却讶峰头多畎浍,宛然天半一村墟。

栴檀况有神宗笔,贝叶曾分御府书。僧老不知陵谷变,向人犹说旧皇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