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忆先朝宰辅恩,图中山海写烦冤。荆卿匕首刑天戚,自割残英当夕飧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玉箫声远忆骖鸾。几悲欢。带罗宽。且对花前,痛饮莫留残。
归去小窗明月在,云一缕,玉千竿。
吴霜应点鬓云斑。绮窗闲。梦连环。说与东风,归意有无间。
芳草姑苏台下路,和泪看,小屏山。
朱字衙香伴玉炉,丁丁莲漏月来初。文龙画烛摇红影,准拟君王夜读书。
高轩相约访柴关,潇洒如君会合难。
雨径偕行穿履湿,风亭久伫袷衣寒。
百忙好向闲中息,万动宜当静处看。
公暇再来应不倦,东篱金蕊未凋残。
斑鳞拧鬣玉为肌,梦入松江自可疑。
訾洲风物柳州文,开□□□□梦魂。老去一尊酬望眼,淡烟衰草莽连村。
雨沐风餐夜枕戈,东征未了北防河。当时只道从军乐,谁道从军苦更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