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忆先朝宰辅恩,图中山海写烦冤。荆卿匕首刑天戚,自割残英当夕飧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一朵千英绽晓枝,彩霞堪与别为期。移根若在芙蓉苑,岂向当年有醒时。
约结无奇恨眼开,偷闲黎杖亦悠哉。
晓风不让青山远,暮霭难禁明月来。
关外关中浑浪漫,云南云北旧徘徊。
自怜不注愍征赋,一世征衣愧不才。
雄吞六国弱秦强,壮士逡巡野水傍。
耕叟不知鸿鹄志,笑观宫室忤陈王。
暂释渔竿海上游,相逢犹自问罗浮。碧霞丹在谁当遇,白雪歌来尔最优。
公暇登楼诗便得,政成分陕颂先流。长文更有山阴约,未拟回舟学子猷。
鸡帻奇峰云外横,青壁行寻不可上。
却羡樵儿轻险峡,腰绳操斧长来往。
高阁应山三字古,华堂卓秀一峰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