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远远渔村鼓。斜阳外、宝鸿三两飞度。茅檐春小,白云隐几,青山当户。骚翁底事飘蓬,浑忘却、耕徒钓侣。何时寻、斗酒江鲈,悠悠千古坡赋。
风流种柳渊明,折腰五斗,身为名苦。有秫田贰顷,菊松三迳,不如归去。山灵休勒俗驾,容我卧、草堂深处。问故园、怨鹤啼猿,今无恙否。
窗中独自起,帘外独自行。愁见蜘蛛织,寻思直到明。
碓上米不舂,窗中丝罢络。看渠驾去车,定是无四角。
不见心相许,徒云脚漫勤。摘荷空摘叶,是底采莲人。
窗外山魈立,知渠脚不多。三更机底下,摸著是谁梭。
郎去摘黄瓜,郎来收赤枣。郎耕种麻地,今作西舍道。